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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子县2020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sxczzzdz_isctjgbzqh4
    2020-08-03 21:40:35   转载


    索引号01236931-5/2020-25236
    发文字号长政教科字﹝2020﹞60号发文时间2020-08-03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科技局主题词
    标题关于印发《长子县2020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发布日期2020-08-03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招生秩序,严格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按照《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0] 34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由县教科局统一组织,公开公正,阳光招生。城乡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轨制班额,规范办学,为提高城乡办学品质提供坚强保障,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民办中小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二、实施办法

      (一)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城外公办中小学校原则上按服务区划片招生(如学生离本服务区学校较远,可在本县城外选择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按实际招收学生人数拟定轨制,并上报教科局学教股备案;城内公办中小学校严格按服务区招生,县教科局审核新生入学花名并注册学籍。

      1、城内学校服务区划分及轨制

      长子二中:丹朱镇丹康社区、丹和社区、丹顺社区户籍学生,丹朱镇同旺、同昱、庆丰村户籍学生,14轨(无住宿安排)。

      丹朱一中:丹朱镇丹乐社区、丹祥社区户籍学生,原城关镇各行政村(同旺、同昱、庆丰村除外)户籍学生,民众福利院的孤儿学生,14轨(非服务区学生无住宿安排)。

      东方红学校:丹朱镇丹康、丹和、丹顺社区居民户籍学生,丹朱镇同福、河东村户籍学生、民众福利院孤儿学生,8轨。

      鹿谷小学:丹朱镇丹乐、丹祥社区居民户籍学生,8轨。

      东街小学:丹朱镇同富、东鲍、坝里、乔坡底、王坡底、背山、北刘、南刘、鲍庄、西鲍等村户籍学生,4轨。

      同昱小学:丹朱镇同昱村户籍学生,4轨。

      同旺小学:丹朱镇同旺、东上坊、西上坊等村户籍学生,4轨。

      实验小学:丹朱镇庆丰、同贺、同新、南庄、北庄、河北、河西、东寺头、西寺头等村户籍学生,2轨。

      2、服务区学生入学程序

      (1)摸底登记:8月1日前各中小学对本服务区内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升初学生进行摸底调研和生源情况分析。

      (2)公布信息:8月1日—3日在政府网公布《长子县2020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4日--6日各校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3)新生报名:8月7日—9日组织新生报名。

      各学校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及家长报名,报名时要求戴口罩,安排专门人员维持秩序,控制好间距,避免聚集,学生最多由一名家长随同。

      小学入学材料要求:小学新生须持全家户口薄、园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学校报名。

      初中入学材料要求:初中新生须持全家户口薄、小学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服务区学校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所有证件(原件)须在报名学校留存待教科局复审,复审后小学毕业证(园籍卡)由报名学校存档六个月。

      城内社区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在该时间之后变更户籍的学生,于8月10日-12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子县中小学升学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应材料,教科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集中审核:8月17日—19日县教科局和县公安部门户籍民警联合通过对各类相关证件(户口本、园籍卡或小学毕业证)审核,确定各校所招学生是否符合相关招生条件,对审核合格学生录入电子信息。

      (5)整理信息:8月20日—23日县教科局整理全县新生基本信息。

      (6)新生报到:8月26日—27日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学生报到。

      (7)均衡编班:8月28日—29日长子二中、丹朱一中、东方红学校、鹿谷小学、东街小学、同旺小学、同昱小学、实验小学由教科局统一进行电脑均衡编班,其余两轨以上(含两轨)学校自行电脑均衡编班。9月1日新生正式开学。

      3、进城务工人员和购房人员同住子女就读程序

      (1)本县籍进城务工人员(签定规范劳动合同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城内经商人员及购房人员同住子女报名审核。

      8月10日—12日本县籍进城务工人员(签定有规范劳动合同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城内经商户及购房人员同住子女申请就读,需要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子县中小学升学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应材料,县教科局与本县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在网上共同审核并回复,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派副校长以上人员参与,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同时县教科局将组织专人实地核实凡弄虚作假者,一律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申请材料:

      ①进城务工人员(签定规范劳动合同书)同住子女入学材料:

      全家户口簿、城内园籍卡、父亲(或母亲)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父亲(或母亲)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城内经商户子女入学材料:

      全家户口簿、城内园籍卡、父亲(或母亲)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书、店铺门面照片。

      ③城内购房户子女入学材料:

      全家户口簿、园籍卡、父亲(或母亲)姓名的城内购房凭证以及不同季度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任三项交费凭证。(拆迁户提供拆迁合同)

      初中一年级申请材料:

      ①进城务工人员(签定规范劳动合同书)同住子女入学材料:

      全家户口薄、城内小学毕业证、父亲(或母亲)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城内经商户子女入学材料:

      全家户口薄、城内小学毕业证、父亲(或母亲)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书、店铺门面照片。

      ③城内购房户子女入学材料:

      全家户口簿、小学毕业证、父亲(或母亲)姓名的城内购房凭证及不同季度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任三项交费凭证。(拆迁户提供拆迁合同)。

      (2)外县籍进城务工人员、城内经商人员及城内购房人员同住子女报名审核。

      外县籍进城务工人员和进城购房人员同住子女报名需提供居住证及上述相应材料。

      (3)本县籍进城务工人员(无规范劳动合同书)同住子女报名审核。

      本县籍进城务工人员(无规范劳动合同书)同住子女申请城内就读,于8月10日—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相关学校(联校、初中)进行登记和初核,然后教科局组织人员复核,复核合格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

      材料包括:全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城内毕业证(园籍卡)、父亲(或母亲)城内务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表复印件(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父亲(或母亲)工作照片。

      以上审核合格的进城务工和进城购房户同住子女入学安排结果在政务大厅外公布。8月26日、27日新生到接收学校依据《新生入学花名表》报到。

      (二)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家长自愿,报满为止,并严格落实“九个严禁”,即严禁提前招生,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无序竞争,严禁恶性抢夺生源,严禁重复选拔,严禁乱收费,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超班容量,严禁“人籍分离”。招生办法报送县教科局审核备案。县教科局对全县学校招生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后民办学校不得再进行招生,违规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翰林学校:小学2轨90人,初中2轨100人。

      明志学校:小学2轨90人,初中2轨100人。

      蓝泽学校:初中2轨100人。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长子一中要将70%招生指标分至各初中学校。

      (四)严格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 19号)的规定,严格学籍注册程序和时间,发挥学籍管理对规范招生的重要作用。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

      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数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 19号)已经取消关于“借读”的规定,凡有“借读”行为均属违规。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到他校“借读”的造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缺失、不实及学籍问题,要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工作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普通学校不得拒收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对于重度残疾且具备接受能力的儿童做好送教上门工作。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做好幼小衔接。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二)抓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各校要建立健全暑期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师生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重点做好新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秋季将要入学的新生,在接到录取或入学通知书前由原学校负责监管,接到录取或入学通知书后由新学校监管负责,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在继续落实“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专门研制新生开学方案,合理安排老生和新生报到时间,将疫情防控工作做稳、做实。

      (三)做好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

      依据《山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新生入学全部进行结核病筛查体检。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体检应当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应当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需要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四)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一是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查处违规行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曝光。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整治处罚力度。招生结束后,要组织开展招生排查工作,排查重点为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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